为从严整治危化危爆品运输管理风险隐患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,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会同应急管理、交通运输、市场监督等部门强化对危险品运输企业检查的同时,加大路面管控力度,于6月17日查获两起危险品运输车辆未配备押运员的违法行为。
6月17日上午11时许,桐城交警三中队民警在老206国道大关高中附近处,发现一号牌为皖H16×××的危险品运输车停放在路边,且驾驶员不在车内。电话联系后,该车驾驶员张某来到现场。检查中,民警询问其随车押运员去向时,张某谎称押运员在卅铺街上。民警要求张某电话通知押运员立即到现场时,其才如实说押运员不在卅铺街上,而是在桐城城区。张某交代,该危险品运输车辆属安庆市某运输有限公司,车内载有爆竹,早上自己驾驶该车在未配备押运员的情况下,从桐城出发到卅铺送货,送完货后就将车停在路边办事去了。
6月17日下午4时许,桐城交警七中队民警在新206国道南环路与金神路路口对一皖A号牌的危化品运输车进行检查时,发现车内只有驾驶员一人,也未配备押运员。该车装载的是汽油,从怀宁运送至桐城。
目前,上述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袁丙乔